保卫科

来源: 日期:2016-04-18浏览次数:

院保卫科科长:戴著辉

院保卫科联系方式:0731—88826697(桃花坪)0731-84623110(张公岭)

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1.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5.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6.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协助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8.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10.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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