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办公室

来源: 日期:2016-04-18浏览次数:

院教务办公室主任:刘晗

院教务办公室副主任:李芳 徐欢 何慧

院教务办公室联系方式:0731-88871987

院教务办公室(张公岭校区)联系方式:0731—84623055

院教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结合学院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拟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相关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系教学教务管理工作。

2.提出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参与编制招生专业计划,协助学院招生的相关工作。

3.组织教学计划修订工作,制定各类教学文件,下达各专业教学任务并检查落实。

4.组织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如课程建设、教材建设、院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协助负责督导工作的院领导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及组织运行、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与安排;组织院内教学工作评价;负责教材的选用、征订、发放;协助图书馆做好资料和图书的征订、采购等工作。

5.组织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如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方式和创新能力培养等的改革。负责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申请立项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教学改革成果的鉴定、教学成果申报和评审工作。

6.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和成绩管理,组织学士学位的评审工作。办理毕业生的成绩证明等。

7.负责专业学院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核教学经费、各项教学津贴、考试、考核、重修等费用的核算和发放。做好教学、教务方面的有关统计和文书资料的建档归卷工作。

8.负责全院教室的调度和公共课的教室安排,负责组织与管理全院公共课程的统一考试、国家四、六级英语统考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各类应由学院教务办(部)安排的等级考试的组考和考务工作。

9.制订有关本科教学“四项经费”的预、决算方案,检查、落实、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

10.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奖惩、师资队伍建设。

11.负责全院教学、教务管理网络的建设与维护。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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